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1.1一级资质标准
21.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21.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21.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21.2二级资质标准
21.2.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2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1.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物;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21.2.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21.3三级资质标准
2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1.4承包工程范围
21.4.1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
(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21.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
21.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22.1资质标准
22.1.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2.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2.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23.1一级资质标准
23.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3.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格。
23.2二级资质标准
2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3.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
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3.3承包工程范围
23.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
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3.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4.1一级资质标准
24.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4.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起重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24.2二级资质标准
24.2.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4.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4.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24.3三级资质标准
24.3.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4.3.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4.4承包工程范围
24.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4.4.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4.4.3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25.1一级资质标准
25.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25.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25.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6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5.2二级资质标准
25.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5.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5.3承包工程范围
25.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25.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6.1一级资质标准
26.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6.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且人员齐全。
2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26.2二级资质标准
26.2.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6.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且人员齐全。
26.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26.3三级资质标准
26.3.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6.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6.4承包工程范围
26.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26.4.2二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26.4.3三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省级1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
1.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7.1一级资质标准
2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7.1.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30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
2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
27.2二级资质标准
2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7.2.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5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人。
27.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带16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3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0.5万KW。
27.3三级资质标准
27.3.1企业资产
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27.3.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2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7.4承包工程范围
27.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7.4.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7.4.3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8.1一级资质标准
28.1.1企业资产
净资产7200万元以上。
28.1.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8.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28.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
(2)摊铺宽度12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5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5台;
(4)各型压路机12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5台。
28.2二级资质标准
28.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28.2.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28.2.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
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完成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上。
28.2.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6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3台;
(4)各型压路机8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
28.3三级资质标准
28.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8.3.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8.3.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各型压路机3台。
28.4承包工程范围
28.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28.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28.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9.1一级资质标准
29.1.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29.1.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9.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29.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5台;
(2)120千瓦以上平地机4台;
(3)各型压路机15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5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5台;
(5)9立方米空压机3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7)25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9.2二级资质标准
29.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29.2.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29.2.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完成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上。
29.2.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3台;
(2)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各型压路机8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3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
(5)9立方米空压机2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3台;
(7)25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9.3三级资质标准
29.3.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9.3.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9.3.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5)各型压路机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29.4承包工程范围
29.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29.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29.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2个分项,每个分项分为一级、二级。
30.1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30.1.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0.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3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km以上(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施工里程均不少于60公里)。
(2)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30.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2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8台;
(3)放线设备2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2台;
(5)涂层测厚仪2台;
(6)打桩机10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2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2台;
(9)经纬仪2台;
(10)水准仪2台。
30.2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0.2.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0.2.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1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4台;
(3)放线设备1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1台;
(5)涂层测厚仪1台;
(6)打桩机5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1台;
(9)经纬仪1台;
(10)水准仪1台。
30.3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3.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30.3.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0.3.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
(2)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合同额2亿元以上。
(3)完成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单个项目里程100公里以上的施工和2座以上大于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30.3.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测试仪4台;
(2)线缆测试仪4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4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4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4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2台;
(7)光纤熔接机2套;
(8)光功率计2套;
(9)光衰减器2套;
(10)数字万能表2套;
(11)CATV测试验收仪2套;
(12)多用表校准仪1台。
30.4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4.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0.4.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0.4.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测试仪2台;
(2)线缆测试仪2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2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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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7)光纤熔接机1套;
(8)光功率计1套;
(9)光衰减器1套;
(10)数字万能表1套;
(11)CATV测试验收仪1套;
(12)多用表校准仪1台。
30.5承包工程范围
30.5.1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30.5.2二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30.5.3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
的施工及安装;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监测、通风、通信管道等机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30.5.4二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1.1一级资质标准
31.1.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1.1.2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7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4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铁路通信光(电)缆1000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600组以上信号工程;
(3)累计铁路自动闭塞400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累计铁路电力线600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31.2二级资质标准
3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1.2.2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1.2.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4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铁路通信光(电)缆300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300组以上信号工程;
(3)累计铁路自动闭塞200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累计铁路电力线300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31.3三级资质标准
3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31.3.2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1.4承包工程范围
31.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31.4.2二级资质
可承担100公里以下Ⅰ、Ⅱ、Ⅲ、Ⅳ级铁路通信、
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31.4.3三级资质
可承担5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通信、信号
及电力工程施工。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32.1一级资质标准
32.1.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2.1.2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机械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铁路运输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累计承担过1000公里以上机械铺轨架梁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2.2二级资质标准
32.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2.2.2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2.3承包工程范围
32.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大中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32.3.2二级资质
可承担50公里以下Ⅰ级铁路、100公里以下既有线改造以及Ⅱ、Ⅲ、Ⅳ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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